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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人文与信息管理学院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2021-11-12 10:39 科研办 

    根据湖南省卫健委、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湖南省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卫科教发[2021]7号),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促进我校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健康发展,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我院为此特制定学院整治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活动内容

    1、开展全院科研诚信教育。

    以教研室单位,组织专兼职教科研人员学习“上级部门发布的科研诚信规范性文件及我校科研诚信相关规章制度”(电子版)。

    2、扎实开展对照检查、整改工作。

    1)存量论文自查。以教研室为单位,督促本教研室全体科研人员自查。按照科研诚信规则对照检查表,对本人署名的科技文献进行全面梳理,并重点对2016年1月1日以来投稿、发表的科技文献逐篇对照检查。科技文献通讯作者、第一作者要对照科技文献,全面检视文献相关研究的伦理审查、利益冲突、原始数据及保存地、发表过程、作者署名、基金标注等情况。参与署名的作者,要对照科技文献全面梳理本人对文章的贡献、署名过程等。在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已经发表和投稿的科技文献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科研人员要根据现行有效的科研活动准则,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学院报告。

    (3)当前科研自查。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本教研室科研人员对本人目前正在开展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是否及时客观准确记录科研数据及是否遵守其他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正在开展的科研活动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要依法依规全面整改到位。

    3、开展科研诚信违规案件的查处。

    对通过各种途径反映的科研诚信案件,一经调查属实,按照《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21】323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时间进度安排

    1、2021年11月12日-20日 由学院组织,各教研室为单位,组织专兼职教科研人员学习《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相关文件汇编读本》(电子版)。

    2、开展对照检查、整改工作

    (1)2021年11月12日-11月20日各教研室本科研人员进行存量论文自查、整改、上报,并填写自查表,由科研办上交学校科技处,以备专家进行抽查。

    3、2021年12月15日科研办上交科技处汇总材料上报。

                                                  医学人文与信息管理学院科研办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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