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支持和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服务大局、聚焦主题、潜心研究、出好成果,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社评〔2023〕3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汇智攻坚、聚力创新,着力推出理论与实践指导性针对性更强的优秀成果,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湖南做出新贡献。
二、课题分类
(一)基础理论研究。立足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思想价值,服务我省优长学科、特色学科、新兴学科建设以及社会科学普及等。
(二)应用对策研究。紧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战略前瞻性和现实针对性,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助力新型智库建设。
以上两类课题根据研究价值、难易程度和创新性,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课题。重大、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围绕《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重点选题及研究方向》(见附件)申报;一般课题分为立项资助和一般自筹,重大、重点及一般立项资助课题资助经费分别为:8万元、4万元和2万元。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三、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和省社科研究项目管理有关规定。
2.申报人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重大重点课题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县处级正职以上(含)职务。
3.申报人的人事(劳动)关系须在本省,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4.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没有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课题申报。
5.承担国家课题、省部级课题和省社科联智库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评审委课题(指:在研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社科评审委员会课题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
6.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同时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等省级课题;凡以其他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报课题,须在《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坚决维护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避免重复申报,杜绝多头申报。
7.应用对策类课题研究团队应注重理论部门和实际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老中青专家的结合。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包括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
1.网上申报(6月12日-6月24日)。申报人需登录“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立项系统”(网址:http://kt.hnsk.gov.cn/)进行网上注册,按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往年已有账号的无需注册。
2.纸质材料申报:课题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直接从系统中导出PDF版本,A3双面打印《申请书》3份和《论证活页》3份,申报人签字确认。一般课题的申报人请在封面空白处标明:如未获一般资助课题立项,是(否)愿意立项一般自筹课题。打印时单位审核意见需填上:“申请人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和信誉保证”。时间填2023年6月27日。各院部和科研机构于6月28日12:00前统一将申报材料交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锦溪校区1413室),有关未尽事宜请联系唐亚亚老师,电话:18942058086。
(二)申报要求
1.校本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组织,党政和教辅部门教职工按照学科归队申报,总医院和第一附属医院由医院科研管理办公室组织,以湖南医药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各二级学院和附属医院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2.各二级学院和附属医院要高度重视课题申报工作。分管科研工作院领导和科研办/教科办主任要广泛宣传发动,力争应报尽报,深入组织、精心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3.经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与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协商,统筹学科归队情况、省市校级社科研究基地和社科普及基地分布情况,建议分配申报任务如下:
马克思主义学院不少于16项、医学人文与信息管理学院不少于9项、国际教育学院不少于8项、护理学院不少于6项、体育艺术学院不少于5项、康复医学与保健学院(中医学院)不少于4项;基础医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与检验医学院、口腔医学院不少于2项;图书馆不少于3项;总医院(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学院)不少于2项。力争全校社科评审委课题申报数量不少于65项。
4.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课题申报数和最终获批课题数纳入社科类院部年度科研考核范畴,并与科技处协商纳入其余院部科研工作量予以统计。
五、申报程序
(一)制定方案(5月31日前):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制定完成申报工作方案,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通过。
(二)组织宣讲动员申报(6月15日前):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赴各院部进行省社科评审委课题申报宣讲,指导二级学院开展选题研讨,确定研究选题。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书和活页。
(三)第一轮申请书指导(6月17日前):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组织校内专家组,对提交的申请书初稿进行首轮指导修改。
(四)第二轮申请书指导(6月22日前):鼓励二级学院精准邀请同行专家进行指导。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组织校内外专家组进行第二轮指导修改。
(五)网上申报(6月24日前):申报人完成网络申报,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完成网络初审。
(六)组织审核(6月28日前):院部提交申报书至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履行书面意见填写及盖章程序。
(七)提交申报材料(6月30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按要求报送至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重点选题及研究方向
2: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申报情况和申报任务建议表
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