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学校科研和学科建设步伐,现就开展2023年度校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本年度校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设委托调研项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联合项目五类。
(一)委托调研项目:以学校主要领导圈定调研课题为选题指南,申报人不能更改选题名称,并积极组建团队进行调查研究。
(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以党委宣传统战部根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要求确定选题指南,申报人可以围绕选题指南另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三)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不确定具体选题,但应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三全育人”“四个协同”等方向,由申报人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依托所属学科归队学院进行申报。
(四)联合项目:为促进有关社科研究基地凝练研究方向,开展组织化科研,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与有关省级、校级社科研究基地共同设立联合基金项目。双方共同确定研究选题、共同组织评审,由学校统一发文确认,纳入校级项目范畴进行日常管理。申报人依托所属学科归队学院进行申报。
(一)拟立项委托调研项目 2 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 4项、一般项目 3 项、青年项目 7 项,共 16 项。委托调研项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拟资助 0.5 万元/项、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拟资助 0.4 万元/项。其中,青年项目立项将充分考虑各学院和学科间的平衡。若一般项目立项计划未完成,则相应增加青年项目立项数。
(二)拟立项联合项目 9—15 项。其中,湖南省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民族医药与民族文化研究)、湖南省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西部陆海新通道湘西发展战略研究)、湖南医药学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研究中心分别立项联合项目 3—5 项,资助 0.5 万元/项。
(一)所有项目申报人员应为我校教职工(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联合项目为开放招标课题,鼓励校内非研究基地成员参与申报。
(二)一般项目的申报人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的申报人应为 35 岁以下(1988 年 3 月 1 日之后出生)的青年教职工。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不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联合项目四个项目的申报。
(三)主持 2 项以上(含)的校级及以上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以结题证书或结题文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其余项目不限主持项目数。
(四)本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中,每人只能主持申报 1 个项目且主持和参与项目总数不得超过 2 项。
(五)委托调研项目研究时限 1 年,其余项目研究时限 2 年。
(一)项目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研究报告、理论文章等研究成果,均应标注“湖南医药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项目编号,或署名“湖南医药学院”、对应的社科研究基地名称。未作成果标注和署名,论文内容与立项课题研究内容明显不一致的,一律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1.委托调研项目研究成果既要求应用成果(形成学校制度文件或简报),也要求学术成果(参照一般项目标准),并由圈定课题校领导审批通过,必要时由专家组评审是否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联合项目:
以研究报告作为结题依据的,要求在市厅级及以上内刊登载相关研究成果。以论文、理论文章形式作为结题依据的,要求主持人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或市级及以上党报党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或理论文章。
2.其他研究成果(如成果奖、专著、编著等),由课题管理机构组织评审鉴定后作出是否结题结论。
(三)年度立项课题至研究期限截止后,最多只能延期半年结题。延期后仍未完成结题任务的,除详细说明原因外,主持人在结题期满后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同时追回剩余经费。
1.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阐释性研究;
1.湖南省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民族医药与民族文化研
(1)侗医耳穴疗法在高血压患者中的认知度和参与率调查研
(3)高校师生侗医药养生保健素养及科普需求调查研究;
2.湖南省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西部陆海新通道湘西发展战略研究)
(一)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分开装订,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二)申请书中“所属学科”一栏应填写四位数的一级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
(三)申报材料请在2023年5月29日17:30前,由总医院科教部,第一附属医院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办公室,各二级学院统一报送至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锦溪校区至善楼1413室)。申报材料包含:申请书纸质稿和论证活页纸质稿各1份,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电子稿打包发送邮箱:hnyyxysk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