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3〕243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数量
我校本年度可推荐申报重点项目16项,优秀青年项目22项,一般项目9项,合计47项。
二、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和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2.优秀青年项目:年龄不超过40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面向全校及直属型附属医院在岗人员。
三、时间安排
准备阶段即日起至9月13日
材料提交9月14-15日
校内评审公示9月16-23日
系统填报9月24-30日
材料上报10月8日
四、材料提交要求
1.校内评审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活页(附件2),汇总表(附件3),其中申请书一式1份,活页一式5份,汇总表1份。
2.材料要求:申请书和活页均采用A3纸双面打印,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进行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校内提交时间截止到9月15日下班前,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纸质稿提交至科技处(至善楼1416),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hnyyxykjc@sina.com
五、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被撤项者,五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2.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5人,人员结构应合理。项目组成人员少于3人的为形式检查不合格。教学研究、教改实验探索及一般性工作研究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3.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和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必须附有学科带头人和平台负责人的同意书,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必须到法定的查新机构查新。
4. 有合作单位的,请项目负责人到相关合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