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科研机构:
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积极申报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一、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工作关系须在本省(兼职人员除外)。申报“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须具有正高职称(获得省级以上人才称号和社科成果奖励的可放宽为副高职称),长期从事与选题相关领域的研究,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196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申报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青年项目,申报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因出国学习、挂职锻炼、支边支教、重大疾病、生育子女等特殊情况,在 2021-2022 年未申报青年项目的,经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 37 周岁(198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二、(1)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2)在研的国家级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以及其它省级科研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科评审委员会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除“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之外的其它省社科基金项目。(3)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省社科评审委员会课题)的,同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三、申报“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提交《申请书》5份、《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6份。申报“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还须附科研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和申报单位推荐意见。
四、申请重点项目、基地项目和奖励项目,原则上应从综合性选题或各学科选题中确定选题,并在《申请书》封面上注明选题在综合性选题或各学科选题中的序号。
五、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申请书和申报成果 5 套(如申报书稿超过 60 万字,需另外报送 5 份成果概要,含 2 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 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附 2 份成果查重报告;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 1 份修改说明;电子光盘一式 2 份,须包含申请书、申报信息汇总表、书稿、成果概要、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修改说明、相关附件材料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需注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六、申报冷门绝学项目、基地项目、奖励项目,须通过红网湖南社科规划频道“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k.rednet.cn)。网上申报开放时间:10月13日8:00-10月23日18: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请网上申报老师于10月17日完成网上申报。除在线申报外,还须提供2份纸质版《申请书》。
申报材料的纸质版请在2023年10月18日12:00前由院部统一送至学校社科办(地址:锦溪校区至善楼1413),材料的电子版(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发送至学校社科办邮箱hnyyxysk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和活页以项目名称+申报人命名。